美对我光伏企业征收高达31%至250%
发布时间: 2012-05-21 浏览次数: 465

世纪新能源网报道(记者张松)在中国最大光伏SNEC举行期间,美国政府周四决定,对中国光伏应诉企业将被征收最高31.22%的关税,不应诉企业将被征收250%的惩罚性关税。

 

据悉,天合光能和尚德的反倾销税率分别为31.14%31.22%,另外59家牵扯美国双反调查并提出请愿的公司反倾销税率为31.18%,其中包括:英利绿色能源、赛维LDK、阿特斯太阳能、韩华太阳能、晶澳太阳能和晶科能源等。而其他我国电池制造商将面临249.94%的高额反倾销关税。

 

按照美方程序,除美国商务部外,贸易纠纷案还需由另一家贸易管理机构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裁决。根据目前日程,美国商务部将于201210月初作出最终裁定,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121119日左右作出终裁。如果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都作出肯定性终裁,即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此类产品将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商务部将要求海关对相关产品征收反倾销关税。

 

此次初裁的反倾销补贴将包括向前90天的追诉期,并与3月份美国商务部初裁的2.9%4.73%反补贴关税一同征收。

 

在展会现场世纪新能源了解到,多数企业表示对美国政府表示遗憾,而美国企业如RECGTAT、应用材料、杜邦同时表示,贸易壁垒将阻碍光伏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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